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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3 19:5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0-21       报名截止:2021-10-2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十堰市茅箭区融媒体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21年十堰市茅箭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聘、招录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在工作简历栏注明“一、编制类型:省招新机制教师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二、正式入编时间;三、原单位是否同意报考”等)、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6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7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仅支持银行卡网上银行)。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9: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8791332)。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3份),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资格等个人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报名、缴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退还已缴报名费。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建议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0:30.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三)笔试内容: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和招聘岗位实际,笔试内容为宣传思想文化类,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
(四)政策性规定加分:
1、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截止2021年9月30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格员实行折算前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和《加分申请表》(附件3)于2021年10月21日9:00--17:30到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笔试加分手续。2021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市委或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格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如已享受加分政策,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重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4、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5、笔试结束后考生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查询成绩。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按《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等。
3、已在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就业的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的书面证明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报考时隐瞒本人真实身份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相应应聘资格。
4、按《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面试人数未达到1:5面试比例的,则应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对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招聘所有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参加面试的考生应缴纳面试费50元。
(二)面试方式:
记者(岗位代码0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
播音主持(岗位代码02)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对报考相应岗位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测评。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胜出。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五)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
湖南科技大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及研究生院,98个本科专业覆盖11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招收24个国家的留学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2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hnu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hnustgkzp@hnust.edu.cn。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要求: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请到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汇总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证明材料(本科和硕士在学信网各阶段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4)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5)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7)招聘岗位明确有职称要求的必须提供职称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开具单位公章)。
(8)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岗位的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如笔试合格者达不到入围比例,则笔试合格者全部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总分100分。
3.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0012(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1312(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公室)
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上下载打印《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经本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时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三)已在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就业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对伪造相关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人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的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提前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发布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在招聘工作各环节须遵守现场防疫规定,出具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相关必要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入考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由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发布。
咨询电话: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9-8791332.